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马关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对马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托养康复训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服务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托养康复训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内容:完成马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托养康复训练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五章“技术参数”);
交货期:15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至少三年;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现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2.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技术成熟、性能稳定。
2.4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2.5无犯罪记录: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承诺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或提供相关承诺(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采购结束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中若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法院裁判文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2.6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相关承诺)。
2.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相关承诺)。
2.8设备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共 1个标段, 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采购文件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备授权委托书)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世外桃源小区芙蓉阁30-2号)领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文山三方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大景晟世5幢三楼写字楼,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五.磋商保证金
参与本次磋商,须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入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的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缴纳。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缴纳现金的须现场获取磋商保证金缴纳回执,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磋商活动。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
账 号:53050167713900001041
磋商保证金交纳回执需附在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以方便磋商小组审查确认。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马关县人民政府网“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关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马关县马白镇西坝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工
联系电话:14769202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世外桃源小区芙蓉阁30-2号
联系方式:0876-2828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娟
电 话:0876-282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