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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通告(第11号)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4/04

为严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暂停小坝子、金厂集镇赶街日,都龙茅坪、都龙保良街、小坝子田湾、木厂堡堡寨、夹寒箐牛马榔赶街日,都龙口岸及边民互市点集市商贸活动。

二、都龙口岸暂时停止外籍人员持有效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暂停签发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暂停口岸旅行通行。

三、所有人员禁止从边民通道、便道入境,确需入境马关的中国公民须从都龙口岸入境,并实行个人健康申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或者使用“中国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云南健康码”在线进行健康申报。对入境时有发热(体温≥37.3℃)或有咳嗽、气促、乏力等症状人员,转送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分诊治疗。无症状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隔离观察期间,食宿、检测等相关费用自理。

四、除公务活动外,暂不允许中国公民从我县出境。全县各边境乡镇、抵边村(组)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禁止跨境走亲访友、务工经商等交流交往活动。

五、对偷越国境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组织、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境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六、即日起,所有境外入马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如实申报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入马目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自觉报告个人行程(旅居史)真实情况。未申报或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每位公民都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有境外亲友或其他人员到访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属地村委会(社区)报告,不按规定报告境外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对近14天内境外入马人员实行全民有奖举报,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同一情形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监督举报电话:

县疫情指挥部 0876—7122032

县卫健局 0876—7126519

马白镇 0876—3059077

南捞乡 0876—7326010

坡脚镇 0876—7324306

大栗树乡 0876—3025380

八寨镇 0876—7430159

篾厂乡 0876—7437032

古林箐乡 0876—7436124

仁和镇 0876—7380144

木厂镇 0876—7342018

夹寒箐镇 0876—3025174

小坝子镇 0876—7374101

都龙镇 0876—7361067

金厂镇 0876—3066286

健康农场 0876—30254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马关县人民政府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4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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