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20年4月20日组织举行了《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为确保《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顺利进行,提高听证效力,作了如下准备: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2020年3月11日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了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2020年3月27日前,确定了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代表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律专家、县级相关部门人员、各乡(镇)政府领导及社区村委会人员等。此外,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各安排1位同志作为听证监察员。
(三)发布第2号公告。2020年4月7日,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了关于举行《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员、旁听人员名单和其他有关事项。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会定于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8点30分在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
(一)听证会决策人
陈明帅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听证主持人
张建菊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听证员
杨艳马关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石磊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股长
刘天鹏马关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李绍维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旭县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
(五)听证代表
杨洪亮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副主任
张祥安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主任委员
宋阳梅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文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
韦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国先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汉发县审计局副局长
宴文富县统计局副局长
陈选栋县税务局副局长
任机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肖红林县边管委副主任
罗朝元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侯行传县交通局副局长
陈天德县水务局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项杰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工作人员
周其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应龙坡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朝山马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欧昌喜八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德忠小坝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文卫夹寒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德彪木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俊忠都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家伟大栗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福良仁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发文金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兴明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邓啟周篾厂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沈绍林南捞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蔡治杰健康农场管委会副主任
文祥国马白镇板子街社区副主任
尹涛马白镇海子边社区副主任
单汝芬马白镇兴隆街社区党委书记
郭宝青马白镇雨波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王启贵马白镇塘子边社区党委副书记
涂开华马白镇马鞍山村委会村党委书记
权秀芬夹寒箐镇通寺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六)旁听人员
马关县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股、队、中心负责人。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37人,实到会28人,符合《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要求。
(四)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
2.听证记录员核实听证代表身份。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4.决策发言人就《草案》作起草说明。
5.听证代表就《草案》发表意见、建议并提问。
6.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解答。
7.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8.听证主持人对主要意见和观点作简要总结。
9.听证会代表核实听证会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对《草案》的测算充分表示理解和支持。会上28名听证代表全部作了现场发言,共发放听证会征求意见表28份,收回28份,针对听证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归纳后,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县交通局代表:建议将夹寒箐村委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将坡脚村民委员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2、小坝子镇代表:建议山车村委会、浪桥村委会由IV类调整为III类。
3、县人大代表:建议将方山村委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4、县审计局代表:建议四类不要百位取正。
5、其余代表:无意见,原则上同意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成果。
四、听证会意见的处理
(一)予以采纳的意见、建议
小坝子镇代表:建议山车村委会、浪桥村委会由IV类调整为III类。
结论:采纳建议将山车村委会、浪桥村委会由IV类调整为III类。
理由:山车村委会、浪桥村委会为原山车乡范围,原统一年产值征地补偿标准为三类区,采纳建议山车村委会由IV类调整为III类。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
1、县交通局代表:建议将夹寒箐村委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将坡脚村民委员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结论:建议不采纳将夹寒箐村委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将坡脚村民委员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理由一:夹寒箐村委会距马关县政府驻地有一定距离,在土地区位、总体繁华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为Ⅱ类村民委员会有一定差距,夹寒箐村委会2014年省政府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为三类区,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实施)四十八条之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建议夹寒箐村委会在下一轮征地区片价成果中根据实际情况再有所调整,故维持夹寒箐村委会为III类。
理由二:坡脚村委会距马关县政府驻地有一定距离,在土地区位、总体繁华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为Ⅱ类的花枝格村民委员会、马鞍山村民委员会、雨波村民委员会、下寨村民委员会有一定差距,虽坡脚村民委员会文马高速公路过境,但文马高速公路现在建设中,尚未通车。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实施)四十八条之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建议坡脚村民委员会在下一轮征地区片价成果中根据实际情况再有所调整,故维持坡脚村民委员会为III类。
2.县人大代表:建议将方山村委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结论:建议不采纳将方山村委会由III类调整为Ⅱ类。
理由:方山村委会距马关县政府驻地有一定距离,在土地区位、总体繁华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为Ⅱ类的花枝格村民委员会、马鞍山村民委员会、雨波村民委员会、下寨村民委员会有一定差距,近几年在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对应的未来规划方面暂时还没有花枝格村民委员会、马鞍山村民委员会、雨波村民委员会、下寨村民委员会更有优势。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实施)四十八条之规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建议方山村委会在下一轮征地区片价成果中根据实际情况再有所调整,故维持方山村委会为III类。
3.建议四类不要百位取整。
结论:建议不采纳。
理由: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方案》的要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应百位取整,现测算方法和测算结果符合相关技术方案的要求,故结果百位取整。
(三)需要作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月1日实施)四十八条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订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以上土地评价的影响因素来看,马关县各行政辖区内有所差异,应对其有所区别对待。若均按照统一一个标准进行征收,与上一轮统一年产值所划分的四个区片也无法衔接和平稳过度。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