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的通告》(文人社通〔2020〕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马关县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和管辖
年审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
年审管辖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含中央、省、州驻马单位)。
二、年审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用工实名制、银行按月代发工资、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情况。
三、年审方式和程序
(一)年审方式:网上年审。所有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主体均实行网上年审。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执法年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依法监管、属地管辖的原则,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重点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6个行业进行“双随机”抽查。
(二)年审程序:
1.所有用人单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进入“网上大厅”后,登录“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审信息系统”),按照“年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单位和职工2019年度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年审数据;或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在“网上办事”栏目,逐步选择“部门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办理”、“在线办理”等选项图标后,按系统提示登录填报;
2.所有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年审信息系统”;
3.“年审信息系统”根据年审管辖范围自动将用人单位填报好的年审数据传送至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实地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三)年审数据申报时间:2020年5月18日-7月30日。
四、相关规定
(一)年审数据申报截至时间(2020年7月30日)前“年审信息系统”收到用人单位第一次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至年审数据申报截至时间(2020年7月30日)“年审信息系统”尚未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或年审数据申报截至时间(2020年7月30日)后收到用人单位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规定,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B级;连续三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
(四)用人单位不如实填写年审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年审信息系统”是否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和收到的时间以“年审信息系统”出具的证明为准(此证明用人单位可自行打印)。
五、年审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通知、督促辖区内各用人单位按时参加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并对已通知的用人单位作好记录,掌握本辖区内应年审数量,确保年审工作做到应审尽审。
(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下属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管理,及时将通知要求告知下属单位,指导下属单位认真做好年审数据的整理、采集工作,督促下属单位按时参加年审,做到应审必审,不留死角。
(三)已参加过上年度网上年审数据申报的用人单位,填报数据时,可通过“年审信息系统”提取上年度数据进行修改、补充。
(四)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网址:http://220.165.251.18:8082/sjcj/login.jsp。
马关县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业务咨询电话:0876-7122132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