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扶贫项目管理公开、透明,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贫困群众受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发〔2018〕109号)、《马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脱贫攻坚项目及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马开组办〔2018〕33号)要求,现将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马关县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全县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46.04万亩,其中:权属为国有公益林面积11.9087万亩,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34.1313万亩。
全县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资金642.46万元。现将资金使用如下:
(一)按9.5元/亩的标准,将权属为国有的国家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113.1326万元划拨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分局),用于聘请护林员及日常公益林管护支出。
(二)按10元/亩.年的补偿标准,将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公益林补偿费454.4456万元划拨到各乡镇,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兑现到林权所有者手中。
(三)按照9600元/人.年的工资标准,将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县级统筹公共管护费202.56万元划拨到乡镇,用于支付全县211名公益林护林员工资(护林员工资实施按月发放)。
(四)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公共管护费,主要用于公益林日常管护、公益林管理相关培训、公益林管护站建设、公益林档案管理、林区道路建设等。
三、项目实施结果
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是增加群众经济收入,使全县44131户群众受益,其中使134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地加经济收益,有效助推脱贫;二是增强群众保护森林的意识,提高保护森林的积极性,使森林资源得有效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日趋好转,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四、检查验收结果
通过检查验收,项目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生态效益: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使森林资源得到有益处保护。通过保护森林,一是增强了森林涵养水源能力;二是森林保持水土能力得到提高,减少水土流失;三是使生物多样性日趋丰富。使生态环境日趋好转,人居环质量明显提升。
(二)经济效益: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是增加项目区群众经济收入;二是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入,更进一步助推全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社会效益:通过给予补偿,一是提高群众保护森林、保护生态意识;二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了持续发展。
以上公示项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公示期:2020年7月2日--2019年7月11日,监督电话:0876-3025282监督举报电话:12317,电子邮箱:mgxlyj@126.com,通讯地址:马关县马白镇海子边社区松毛寨5号。
马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