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马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马白镇雨波村委会雨波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约27公顷。
用 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由县城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附件:马关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迁建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联系人:县城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6—7130348
特此公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