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依职权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拟依职权注销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予于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0年08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马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复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6-7135231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云(2018)马关县不动产权第0001152号》 |
刘荣华、王仁兰、刘枭、叶华蕊 |
国有 |
532625001001GB01047F00010037 |
马关县马白镇板子街社区石兴路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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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云(2018)马关县不动产登记证明0001154号》 |
云南马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 |
532625001001GB01047F00010037 |
马关县马白镇板子街社区石兴路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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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马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