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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奖惩措施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1

为充分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边境地区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经研究,决定对群众举报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奖惩措施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并持续加大奖励力度。凡是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起奖励10000元;直接抓获偷渡、非法越境等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并报公安机关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1人奖励30000元。

二、被举报的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被举报人及其共同生活人员当年度或下年度一年期的边民补贴和相关惠民政策。不再取消本村小组所有村民当年度边民补贴,不再停发所在村小组干部当年度工作补贴。

三、继续执行“十个一律”严惩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凡是存在参与、组织、协助、运送、引带、窝藏、或包庇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惩处。

四、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依法严惩各类威胁或打击报复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级出台有关文件(通告)之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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