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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的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企业热情,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我县辖区内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

一、创建范围和对象

(一)工程建设领域:马关县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装修装饰)、交通运输、水利、通信、能源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并且施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在一年以上(含)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

(二)非工程建设领域:马关县辖区内从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大中型企业。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

1.“无欠薪”项目部申报: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180天(含)后(第一批申报时间在9月底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马关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申报书、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情况等;实施方案包括组织实施、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等;其他材料包括施工许可(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投资计划下达文件、资金拨付凭证含工程预付款凭证)以及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无欠薪”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2022年申报时间在9月底前,以后每年的第一季度申报)向马关县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无欠薪”企业申报书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申报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上年度和申报前本年度)、工程领域建设还需提供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承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名单和“无欠薪”(项目部)认定名单公告文件复印件或截图等,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情况等,其他材料包括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创建所需材料可参照附件准备)

(二)初核

马关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提交的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申报书、实施方案等资料后;对照《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项目部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和《“无欠薪”企业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核,分批逐项查看资料和验收评分,评分达到95分以上方可通过,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予通过。通过初核的单位,由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建议名单。

(三)复核

“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初核工作完成后,由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建议名单,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审等方式拟认定“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形成拟认定名单。

(四)公示

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指定网站对“无欠薪”企业(项目部)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认定

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存在的,由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无欠薪”企业(项目部)拟认定名单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形成最终认定名单,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将正式公告文件送相关企业并授予年度“无欠薪”(项目部)标牌或“无欠薪”企业标牌。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无欠薪”企业(项目部)

1.存在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行为的。

2.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未经批准立项先行建设、垫资建设等问题的。

3.两年内工程建设新项目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以及应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审批手续先行施工的问题。

4.两年内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有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的。

四、奖励政策

1.给予申请创建或创建成功的企业(项目部)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①申请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浮比例10%(创建期间发生欠薪,取消享受);②创建成功“无欠薪”项目部下浮比例50%;③创建成功“无欠薪”项目部的第二年未发生欠薪下浮比例100%(全部退还);④创建成功“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同一州(市)新增项目下浮比例50%;⑤创建成功“无欠薪”企业的施工企业在全省新增项目下浮比例50%。

2.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计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国有企业被认定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的,通报有关部门,提出表扬奖励建议,优化日常检查频次。

3.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优先推荐参与云南省五一劳动奖、云南省工人先锋号的评选。

4.创建成功的“无欠薪”企业(项目部),鼓励招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无欠薪”企业。

五、退出

在日常监管或抽查中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州、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复审,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无欠薪”企业(项目部)称号、收回“无欠薪”企业(项目部)标牌,同时取消相关激励政策。

1.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

2.因欠薪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3.因欠薪问题被行政处罚或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向社会公布的。

4.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有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的。

5.达不到创建标准的。

联系单位:马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县民政局斜对面,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权有聪、陶文书、陈金能,电话:0876-7122132。

         责任编辑:王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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