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说明
1.未制定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格式范本,根据国家部委规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行政执法实际作适当调整并自行印制。调整的内容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涉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等行为需要内部审批的,参照《相关事项内部审批表》制作相应文书。
3.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进行音像记录的内容,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在案卷中附相应的音像记录资料。
4.本格式范本中的“上述内容我已阅,属实”等需要当事人确认的内容,由当事人手写确认。
5.制作送达、备案的执法文书,应当根据送达、备案和归档需要确定制作份数。
6.案件档案应当按照年度及立案时间先后顺序编号组卷。
7.本格式范本制作、打印时,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