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马关巨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监管号为5326252020B00029(合同编号cr5326252020002),宗地座落在马关县南山工业园区,面积为49.95亩,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之前(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
上述宗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建设的情况,我局于2023年8月15日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马自然资闲调〔2023〕1号),限你方30日内向我局提供相关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及辅证材料,但你方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现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特此告知。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