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越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提出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11月3日受理。经审查,该公司具备代理记账资格条件:(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第三条、《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马关县财政局于2023年11月3日批准马关越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行政许可。
马关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