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0日在昆明召开,会期4天半。
省政协主席李江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省政府副省长王浩到会通报了省政府系统办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和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协商决定了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审议通过了提交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通报表扬了50件2022年度好提案。
李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常委会议是本届省政协最后一次常委会议。各位常委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交流研讨,围绕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文件热烈讨论,围绕十三届省政协界别设置、委员名单等深入协商,达到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力量的预期目标。李江强调,过去五年,为了共同的事业和追求,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当使命、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肩负的时代使命,交出了一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合格履职答卷。希望即将离任的同志把好的履职经验和意见建议留下来、传下去,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继续留任的同志倍加珍惜、勤勉履职,树好标杆、作出示范,在新一届政协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杨嘉武,副主席高峰、赵金、喻顶成、董华、程连元、陈玉侯、徐彬、何波、童志云、李学林,秘书长张荣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