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效率。2023年以来,马关县采取“一替、二减、三免”措施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收取管理工作,高质高效优化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一、“替”即推广使用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现金缴纳。2023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及现金缴纳三种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坚决杜绝招标文件中只注明保证金用现金缴纳的方式,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的方式得到了广大投标人的认可。截至目前,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86个,其中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的项目80个,占比93%。参与投标人数488家,使用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的301家,占比62%,为各类投标人释放资金1172.6万元。
二、“减”即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50%以上。2023年5月起,严格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明确政府投资性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载明减免保证金的情况,减免降幅不等低于现收取投标保证金数额的50%。5月至今,共交易完成政府投资性项目15个,应收取投标保证金383.51万元,实际收取88万元,减免295.51万元,减免率77.%。
三、“免”即鼓励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023年以来,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开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和鼓励采购人在开展集中采购活动中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占用情况。截至目前,马关县7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5个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占比71%,为投标人释放资金12.57万元。(县政务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