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106
提案人:马光秀
内 容:
马白镇花枝格村有农户1389户5892人,由于多年来各部门、各村对煤的需求量增大,采挖的原煤较多,人为的原因给我村的农户遭到地质灾害(山体滑坡)的影响,造成今年来许多农户受到严重威胁,建议县人民政府对地质灾害点采取措施,还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家。
承办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领导:陆彬
政府督办领导:冯光焰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2009年8月22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
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光秀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马白镇花枝格村地质灾害点搬迁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马白镇花枝格村位于小兴煤矿小马白矿区西南部,1993年小马白矿井建井时,考虑到花枝格村虽然压覆矿产,但为确保该村的居住安全,在矿井设计时已设置了相应的保安煤柱,工程设计是避开村寨布置的。而近年来出现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区域(现在的花枝格村委会—双龙岭一带)位于煤矿开采范围内,设计建井之初,现状出现灾害的位置只有少量的零星建筑,如今颇具规模的双龙岭村是近20年来一部分未批先占的违法用地,加上另一部分农村农民建房用地在规划、审批、建设时与地下开采不配套、不协调等诸多因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根据煤矿自身特性(硬度低、易风化),本地区的煤层厚薄度(煤层平均可采厚度1.85米,而一采区的平均可采厚度只有1米)以及地表无重要建筑等实际,为充分开发利用资源,当时设计的开采方法为走向长壁采煤法,该方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全面冒落法管理顶板,单体液压支柱配合金属铰接顶梁支护。而长壁采煤法引发的后果,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有关规定的公式初步估算,煤层开采后,会引发相应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象。从长远角度分析,开采区地面会因煤层大面积开采而沉陷,该井田处地形起伏大的中低山区,地表下沉值远不如地形起伏变化大,但地貌形态会有一定改变。
如果地表无重要建筑物,对于开采造成的塌陷,进行人为改造,复土回填裂隙及沉陷区、加强植被绿化,再塑地貌,实现土地复垦、即可满足各类生产的需求;如果地表人口居住密集并因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威胁到居住安全的,则视房屋损坏程度和灾害发展趋势或搬迁避让或原地修缮加固。
三、2008年12月5日,花枝格村委会—双龙岭公路沿线出现的地裂缝,经煤炭专业部门鉴定确认,造成地表建筑物变形和地表裂缝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煤矿地下采矿工程影响(包括1#、2#采空区对地表的影响、掘进巷道对地表的影响等),煤矿地下采矿爆破影响,地质环境影响,水文地质影响,自然因素影响以及房屋自身结构的影响等等。其中地下采煤活动是引发地裂缝的内在因素,降雨为诱发地裂缝的外在自然因素。
四、关于花枝格村委会—双龙岭公路沿线民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处置。从2008年12月5日再次发生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处置,先后邀请云南质地工程第二勘察院对隐患区域进行应急调查并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对灾害形成的成因、造成的危害、发展的趋势以及地质灾害区域内的房屋损坏程度进行专业鉴定。分别提交了《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委会双龙岭村等地面塌陷险情应急调查报告》和《云南省马关县小兴煤矿—花枝格三村区段地质灾害危险性鉴定报告》。依照鉴定结果,会同国土、建设、安监、发改、民政、扶贫、经济商务、马白镇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对花枝格村委会—双龙岭公路沿线民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处置意见》,对位于采空区移动盆地范围内的28户农户,建议实施搬迁避让;对一号采空区影响范围周界内的10户住户实施原地修缮;一号采空区影响范围以外的39户受损房屋,需作进一步监测,确因房屋变形影响到居住安全的,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后,作为下步实施的依据。
五、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对需搬迁和修缮的农户,已由建设局委托相关部门进行了房产评估;二是对搬迁新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三是对一号采空区影响范围以外的39户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报告目前正在整理之中)。
由于最初的选址涉及到过多的高压输电线路并与目前正在开工建设的文—都二级公路相冲突,需要对搬迁场地重新进行选址,调整后的选址方案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待最终方案敲定后方能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同时,通过对本议案的办复,我们郑重向各级各部门呼吁:加大宣传力度,严把土地使用审批关,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清理处罚力度,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从源头上加以控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上述情况就是我们对106号议案的答复,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改进马关县的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张朝麟(13887518093)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