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129号
提案人:黄有德、袁德发
内 容: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使代表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职,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当前乡镇人大代表组织开展活动缺乏经费保障,每个季度开展主席团会议所需的经费也只能从乡镇财政中预支。由于经费问题,乡镇人大代表视察等活动不能正常开展,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工作落实,监督政策落实等作用难以发挥,特别是随着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不断向边境地区倾斜,人大在督促政策的落实上作用将更大。因此,建议应更加重视人大工作、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投入,将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给予足额活动经费。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21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有德、袁德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基层政权运转,提高基层工作经费保障能力,2010年年初,县人民政府在安排乡镇预算指标时,对乡镇正常的公务费已按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年人均2000元核定(主要包括办公经费、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乡人民代表活动经费按代表人数年人均200元核定;年安排乡镇业务费155万元(其中:马白、坡脚、八寨、夹寒箐、都龙每个乡镇15万元,其他乡镇每个乡镇10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公务、接待、项目前期经费等开支。
各位代表,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刘占左 联系电话:712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