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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号 关于请求增加村干部待遇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8
  建议号:174号
  提案人:张国定、陈泽栋、吴启明
  内 容:
  随着经济日益发展,个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随之而来的基层干部身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绝大多数村干部无力抽空生产,从而出现了群众经济发展,村干部相对经济落后的情况,村干部一年的收入所剩无几。为积极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村级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并结合马关实际,请求县人民政府增加村干部待遇,缩小与社区干部收入差距。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付坤林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国定、陈泽栋、吴启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村会干部待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县财政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财政状况有所好转。在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框架下,中央和省逐步加大对下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加大对包括教育、卫生、民政、劳保、农业、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快对民生事业的建设步伐,特别是为支持和促进边境各项社会事业的较快发展,全面加强边境卫生、文化、教育、民族、科技、扶贫、交通等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中央和省还建立了对边境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兴边富民工程转移支付、边境小额贸易转移支付、口岸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极大地缓解了我县财力困难的问题。随着我县财力状况的不断好转,除用于“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等刚性支出外,努力加大利用自身财力逐步改善民生问题,实施县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资金保障力度不断提高,这也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我县社会经济快速正向发展的良好局面。
  村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广大农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在“保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民生、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后,县级财力十分有限。村干部待遇问题一直都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关心的问题,为改善村干部待遇,近年来村委会干部待遇得到逐步提高,2006年提高了100元,2008年提高了60元,2011年提高了100元。2012年,提高了100元,现村委会支书、主任达到每月770元,村委会副支书、副主任、文书达到每月720元,在待遇提高的基础上,财政代缴医疗保险。为确实改善村干部待遇问题,2013年将实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制度。2013年县级财政共预算安排村委会干部补助585万元(其中基础补贴409万元、绩效补贴176万元)。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肖宏伟,0876-7122165。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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