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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号 关于加强县乡两级对违法生育处罚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沟通反馈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8
  建议号:171号
  提案人:王王
  内 容:
  近年来,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生育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农村违法生育行为略有所反弹,给计生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特别是违法生育行为出现两极化,越是贫困的更要生,越是有钱的更要生,出现两极化。对流动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住所流动性大,通讯难度大,且整户外出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对违法生育行为过程中,县乡处罚弹性差距大,我县目前没有建立健全县乡对违法生育行为处罚结果通报机制,导致出现乡镇下达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不服,走后门即可被县从轻处罚,大大削弱了乡镇执法诚信度。
  建议:县政府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乡镇能及时掌握执法情况,并以案释法。
  承办单位:计生局
  责任领导:唐育喜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 王 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县乡两级对违法生育处罚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沟通反馈》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计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过去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没有“用武之地”,致使双女户、再婚夫妇、非农人口违法多生育行为越来越多,计生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为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反弹态势,我县多举措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纳入年度考核。年初县人民政府就把违法生育的查处纳入对乡镇进行考核,凡违法生育行为在6
  个月以内不及时查处或法律文书不规范的将给予扣分,县人口计生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面对面进行指导帮助,年终由县人口计生局将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给予奖惩。今年,全县实行季度考核,在季度完后的次月10日左右进行,使考核工作更具体化、科学化。二是实行分级负责。2010年5月前,全县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权由乡镇负责,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处罚不规范,条款引用不当、档案不健全、查处不到位等问题。6月份后,实行县、乡分级负责,即违法多生育行为由县人口计生局下达征收决定书,乡镇负责调查取证、告知和送达;间隔不到生育和无证生育行为全权由乡镇负责查处。三是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违法多生育后有能力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县人口计生局及时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8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5件,已结案35件。同时,公安部门积极支持计生工作,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对违法多生育小孩的落户严格控制。在查处违法多生育行为的过程中,各乡镇认真履行调查取证、告知及送达程序,县级严格按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不降低标准,不超出上线,造册登记,年终立卷归档。积极向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了解违法多生育户的基本情况,如经济能力,应征收数额等。因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逐年提高,而违法多生育家庭多数都比较困难,即使是做工作自觉缴纳或
  是申请强制执行都难以征收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与协调,使乡镇及时掌握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和查处情况,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李世坤 电话号码:(7125292)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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