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171号
提案人:王王
内 容:
近年来,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生育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农村违法生育行为略有所反弹,给计生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特别是违法生育行为出现两极化,越是贫困的更要生,越是有钱的更要生,出现两极化。对流动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住所流动性大,通讯难度大,且整户外出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对违法生育行为过程中,县乡处罚弹性差距大,我县目前没有建立健全县乡对违法生育行为处罚结果通报机制,导致出现乡镇下达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不服,走后门即可被县从轻处罚,大大削弱了乡镇执法诚信度。
建议:县政府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乡镇能及时掌握执法情况,并以案释法。
承办单位:计生局
责任领导:唐育喜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 王 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县乡两级对违法生育处罚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沟通反馈》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计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过去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没有“用武之地”,致使双女户、再婚夫妇、非农人口违法多生育行为越来越多,计生管理工作难度较大。为有效遏制违法生育反弹态势,我县多举措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纳入年度考核。年初县人民政府就把违法生育的查处纳入对乡镇进行考核,凡违法生育行为在6
个月以内不及时查处或法律文书不规范的将给予扣分,县人口计生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面对面进行指导帮助,年终由县人口计生局将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给予奖惩。今年,全县实行季度考核,在季度完后的次月10日左右进行,使考核工作更具体化、科学化。二是实行分级负责。2010年5月前,全县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权由乡镇负责,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处罚不规范,条款引用不当、档案不健全、查处不到位等问题。6月份后,实行县、乡分级负责,即违法多生育行为由县人口计生局下达征收决定书,乡镇负责调查取证、告知和送达;间隔不到生育和无证生育行为全权由乡镇负责查处。三是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违法多生育后有能力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县人口计生局及时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8年以来,全县共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5件,已结案35件。同时,公安部门积极支持计生工作,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对违法多生育小孩的落户严格控制。在查处违法多生育行为的过程中,各乡镇认真履行调查取证、告知及送达程序,县级严格按照《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不降低标准,不超出上线,造册登记,年终立卷归档。积极向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了解违法多生育户的基本情况,如经济能力,应征收数额等。因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逐年提高,而违法多生育家庭多数都比较困难,即使是做工作自觉缴纳或
是申请强制执行都难以征收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与协调,使乡镇及时掌握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和查处情况,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李世坤 电话号码:(7125292)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