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号关于村小组干部报酬按月补助的建议 建议号:第226号 提案人:马美艳 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脱贫致富关系到村干部的带头作用,村干部的引导。虽然村小组干部由之前每年840元(包括绩效工资在内)到今年1140元,但始终栓不住驻干部的心,外出务工屡见不鲜,一些村小组干部全部外出,村内事务无人管理,有关上报信息无法收集。近年来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好,表册表格多,无人收集整理上报,导致有些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议县人民政府提高村小组干部报酬最低每月按200元发放,保证基层干部守住阵地。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领导:田孟梅 政府督办领导:田卫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美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村小组干部按月补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组)干部是党在农村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村组干部待遇报酬问题一直是县委、县政府关心的问题,并于2017年出台了《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村(社区、生产队)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基础补贴的通知》(马办发〔2017〕11号)文件,村(居)民小组干部报酬由原每人每年60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900元。结合《马关县村(社区)和村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实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考核管理意见》(马发〔2014〕37号)文件规定,考核为优秀的按其基础补贴900元的80%一次性发放绩效补贴,考核为称职的按其基础补贴900元的40%一次性发放绩效补贴。即村(居)民小组干部报酬每人每年可领取1260至1620元。 目前,马关县村(居)民小组干部共有6500人。现村小组干部报酬的执行是按月75元/人发放,若按月200元/人发放,每月每人需增加125元,全年村(居)民小组干部共需增加975万元。2017年,是我县决战脱贫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可预期的民生工程配套、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各项重点急需领域支出较大,加之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可用财力有限,收支压力巨大,财政资金调度十分困难,已无力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在以后年度逐步提高村组干部的生活待遇和保障水平,并加强考核奖惩力度,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农村干部队伍。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马关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雪,0876-7122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