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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号 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
建议号:第205号
提案人:王加婷
内容:
乡村医生在村委会主要承担公共卫生、预防疾控、妇幼保健以及医疗等各项工作,各村委会下辖村小组较多,经常在基层跑动,工作压力较大,建议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
承办单位:卫计局
责任领导:龙玉祥
政府督办领导:王勇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马关县
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加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网底,是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基础。乡村医生承担着全县基层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医疗基本科普知识等繁重的工作任务,在保障基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农村卫计工作,并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了农村卫计事业建设,使村卫生室得到了长足发展,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为农村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县共有124所村卫生室,317名乡村医生。自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乡村医生的待遇从月人均基本工资220(230)元提高到540(550)元,虽然乡村医生的待遇有了明显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物价的上涨,乡村医生在生活和工作造成巨大压力。根据你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工资待遇”的提案,为了乡村医生队伍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得到保障。县卫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解决乡村医生工资待遇。一是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辖区内重点人群随访每人从10元提高到15元,建档费从每人15元提高到25元;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尽量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0%以上的工作任务安排给乡村医生,并按考核完成的工作量核拨相应的服务经费,将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补助。二是我局制订下发了《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为全县在职乡村医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员购买保险的通知》(马卫计发〔2016〕27号)文件,从2016年起,每年为全体在职乡村医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员购买了短期团体保险(意外事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170元);三是鼓励乡村医生推进契约式服务,由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组成家庭医生契约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将契约服务所取得的服务费70%左右支付给乡村医生。四是鼓励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一般诊疗费收入措施,加大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能力拓展,按照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通过医保基金和个人支付按标准分担,保证乡村医生合理的医疗收入。五是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给予定额补助。由财政部门会同卫计部门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定额补助标准。在核定基本药物补助经费时综合考虑村卫生室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六是制定了《马关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对乡村医生管理、培养培训、合理收入、养老保障机制等着了明确规定,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建议,结合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建议县政府从2018年起,乡村医生的工资每人每年增加30元(基本工资每人每年增加20元;工龄工资从每年1元提高到10元),不断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逐步降低乡村医生与当地村委会干部待遇的差距。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基层卫生服务工作。
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清富,1388766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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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熊朝录
|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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