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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号 关于古林箐乡421市场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6

第171号 关于古林箐乡421市场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

建议号:第171号

提案人:简会超、明再学、王兴贵、王炳融

内容:

421市场是古林箐乡重要的热带产品交易市场,该市场地处热区,气候湿热,人民群众赶集时间较早,天不亮群众就到市场上交易,而该市场现还没有安装路灯,人民群众赶集较不方便;同时该市场以路为市,过往车辆较多,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安全隐患。建议在该市场内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预计投入资金10万元,恳请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所需资金10万元整。

承办单位:古林箐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庄大林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函

简会超、明再学、王兴贵、王炳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古林箐乡421市场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乡政府组织人员现场调查了解,421市场是古林箐乡重要的热带产品交易市场,该市场地处热区,气候湿热,人民群众赶集时间较早,以路为市。路灯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之一,将给广大群众赶集和晚上出行带来极大方便。你们所提关于古林箐乡421市场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非常好,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筹集资金3.5万元,给予安装路灯10盏,预计今年10月底即可投入使用。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古林箐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锦竹18387253532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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