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第154号 关于大吉厂村委会安装节能太阳能路灯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6

第154号 关于大吉厂村委会安装节能太阳能路灯的建议

建议号:第154号

提案人:杨发聪

内容:

大吉厂村委会位于篾厂乡北部,距乡政府驻地13公里,辖14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彝、苗、回、瑶、傣等民族462户1908人。目前村内道路硬化、房屋改造等各类项目建设均已基本完成,但村内缺少亮化设施,给群众夜间生产生活等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安全隐患,特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解决该村委会7个自然村安装节能太阳能路灯96盏,让村小组能够亮起来,让群众生产生活更方便,安全,按照每盏5000元计算,预计需48万元。

承办单位:篾厂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倪富华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篾厂乡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杨发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吉厂村委会安装节能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反映问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大吉厂村委会下辖7个自然村14个村民下组,安装节能太阳能路灯,初步预算需50万元,此项目预算资金较大,我乡暂时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进行解决。今后我乡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待项目批准后,逐步实施解决,望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篾厂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陶永恩,0876-7437032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责任编辑:  

关闭

上一篇:第153号 关于大吉厂村委会办公楼重建的建议
下一篇:第155号 关于开展草果种植技术培训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