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电杆电线布局的建议
建议号:第119号
提案人:杨开顺
内容:
当前,八寨镇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精准脱贫工作中,举全镇之力实施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等项目。但由于在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时,受资金投入、地理条件等影响,很多村组电杆电线布局不规范,给人民群众在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危房改造选址等项目建设中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根据电力管理有关规定,移动电杆、改变线路必须经电力公司同意并收取数额较大的费用,而当前多数农户本身就举债建房,再多出这笔开支无异于雪上加霜。建议县人民政府在安排项目建设时,充分考虑农村实际,加强与供电单位的协调,降低移杆改线的成本,并对需要移动电杆、改变线路的,安排适当的项目配套资金或者补助资金。
承办单位: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责任领导:高中秧
政府督办领导:杜兴宏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杨开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电杆电线布局的建议”已交我公司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农村建设以及精准脱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等项目的实施,原有的电网结构无法实时满足目前生产、生活需要。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在保证农户用电安全情况下,为尽可能减少农户负担,公司结合电网运行管理实际情况给予以下解决方案:
1.电网已经实施改造的,在危房改造和整村推进过程中和原有电力线路通道有重合和冲突的,投资在千元以内,我公司将积极协调当地供电所利用现有资源给予解决,超过千元的工程由第三方工程单位承接,只能严格按照发改委批复给第三方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如在危房改造和整村推进建设实施后再进行电网升级改造的,公司将及时上报公司列入技改项目给予解决,具备立项升级改造条件的列入升级改造项目规划库进行解决。
由于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该项目原称“电网建设与改造”)是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投资项目,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计基础[1999]2178号)第十九条规定“ 10kV及以下工程原则上不支付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等有关补偿费用,35kV及以上工程占地和青苗补偿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办理。”恳请各位人大代表做好电网改造升级政策宣传动员工作,确保一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就能组织实施。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于,1357762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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