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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号 关于建设预防违法犯罪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6

第118号 关于建设预防违法犯罪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议

建议号:第118号

提案人:叶来萍

内容:

为减少马关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社会、对家庭的负面影响。建议县人民政府建设一个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对全县青少年有计划性、针对性地进行违法犯罪警示教育,让青少年从思想上受到警示,从而促其违法犯罪动机根除在萌芽状态,从而为构建和谐马关奠定坚实基础。

承办单位:司法局

责任领导:付朝举

政府督办领导:段建光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司法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叶来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社会和谐稳定。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未来的一个热点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借鉴外地经验,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从而使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得到落实。现马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专项资金已到位20万元,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计划年底即可建成使用。

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计划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60人参观学习,内设法治教育广场、法治图片展厅、禁毒图片展厅、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厅、心理疏导室、法治图书馆等。其中法治教育广场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参观学习前集合举行升旗仪式,以此整肃队伍;参观学习后在广场宣读誓言,确保参观学习活动首尾相顾。法治图片展厅面积约50平方米,注重知识性和教育性有机结合,注重互动效果,展厅设立沉思墙,罗列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案例,促使参观学习者自省自律;展厅采取录播的方法,加入背景音乐烘托解说氛围,强化解说效果,图片采取射灯进行照明,以暖光源为照明色调,营造庄严肃穆的参观学习氛围。禁毒图片展厅与法治图片展厅相连,主要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毒品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世界及我国人民禁毒斗争历史,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及禁毒战果,我国禁毒的有关政策、法律以及青少年防范毒品诱惑的方法,同时展示被毒品摧残者的局部特写以及吸毒者自残的照片,令参观学习者震颤、恐惧,进而从主观上树立起厌恶毒品和远离毒品的愿望。多功能厅面积约200平方米,功能包括模拟法庭、会议室、电教室,同时作为民警和法治工作者讲法、宣教团演讲的场地;多媒体厅面积约为200平方米,配电脑100余台,参观学习者可在这里上网查阅各种法治教育资料。随着人们对网络媒体的关注和日夜重视,网络媒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日渐突出,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结合的形式立体展现普法内容,具有即时性,交互性;心理疏导室面积约20平方米,分接待、谈话、功能三个区域,装修简洁、干净、朴素、大方,心理咨询师在这里对有心理障碍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矫正。法治图书室面积150余平方米,为满足青少年学法用法的需求,结合青少年特点,配齐配足各类法律图书,千方百计为青少年借阅图书提供方便。

马关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后,我们将和有关部门一道加强管理,并配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基地发挥最大效益。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马关县司法局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敏,13887549799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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