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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号 关于帮助解决配齐农村环境卫生垃圾运输车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6

第117号 关于帮助解决配齐农村环境卫生垃圾运输车的建议

建议号:第117号

提案人:刘光伦、顾永娇、张廷泽、蔡怀顺、罗孝凤、李绍兵、何廷会、周保祥、杨明贵、苏金相、童加琼、黄金石

内容:

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是县委、县政府提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大栗树乡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成立乡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工作队员和各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小组,同时聘请保洁员,确保组织保障,但仍存在严重缺少垃圾运输车等硬件设备,导致村内垃圾没有及时运送到清理场地,“脏、乱、差”的农村环境形势仍严峻。针对此问题,恳请县政府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资金,给予大栗树乡及时配置2辆垃圾清运车。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陈明帅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光伦、顾永娇、张廷泽、蔡怀顺、罗孝凤、李绍兵、何廷会、周保祥、杨明贵、苏金相、童加琼、黄金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配齐农村环境卫生垃圾运输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效开展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工作,经概算2017年14个乡(镇、场)在这两方面工作共需经费640万元(其中,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410万元,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经费210万元),我局写请示恳请县人民政府解决开展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工作经费640万元。经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2017年3月8日十三届县委第25次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从县级财政资金中划拨640万元予以解决。现资金根据“经费安排表”已划拨到各乡(镇、场),其中,大栗树乡解决30万元用于解决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保障经费,20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三清”经费及公路沿线保洁经费。资金划拨后,各乡镇场可用此项工作经费购置卫生垃圾运输车,对垃圾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更好地改进城乡环境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勇,7122366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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