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号 关于请求将大栗树乡倮洒村委会粮库划拨大栗树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建议
建议号:第114号
提案人:黄金石
内容:
大栗树乡位于马关县西北部,东与马白镇、坡脚镇接壤,南与仁和、木厂两镇相连,西与八寨镇交接,北与文山市毗邻。全乡国土面积241.2平方公里,辖12个村委会175个自然村228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着汉、壮、苗、彝、傣、布依等10余个民族。全乡人口8396户32773人,其中,倮洒村委会人口达798户3338人。由于倮洒村委会办公楼修建年代久远,导致各种办公硬件设备陈旧老化,远不能满足现代办公需求,故乡党委政府考虑给予重新修建,因原村委会驻地地处偏僻,交通条件极不便利,现考虑易地建设,但由于缺乏建设场地,恳请县人民政府划拨马关县粮油购销经营总公司八寨分公司倮洒粮点,地号:07-A-1-101,使用权面积:1887.39平方米,划拨给予大栗树乡人民政府用于规划倮洒村委会办公楼及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场地为盼。
承办单位:发改局
责任领导:袁自龙
政府督办领导:田卫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金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将大栗树乡倮洒村委会粮库划拨大栗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马政办发〔2017〕52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答复工作。根据代表建议要求,于2017年4月18日,我局办理人员到大栗树乡倮洒村委会与黄金石代表进行了面商,就建议的要求进行了交流,并将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了说明。
目前,按照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和政府办批转《关于请求将马关县粮油购销经营总公司八寨分公司倮洒粮点划拨给大栗树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请示》(大政发〔2017〕6号)的文件要求,于2017年2月27日经县发改局班子会议研究,以《关于大栗树乡人民政府请求将马关县粮油购销经营总公司八寨分公司倮洒粮点划拨给大栗树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建议》(马发改发〔2017〕8号)向县人民政府作了汇报。
经2017年3月1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马关县粮油购销经营总公司八寨分公司倮洒粮点无偿划拨给大栗树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同时,县政府下达了《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马关县粮油购销经营总公司八寨分公司倮洒粮点划拨给大栗树乡人民政府管理使用的批复》(马政复〔2017〕72号)文件,我局接文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了资产划拨手续,将倮洒粮点划拨给大栗树乡人民政府。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方便我们了解民意、解民忧,改进工作。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顺,1830876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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