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的建议 建议号:第88号 提案人:王 清、高朝惠、田有壮、陆 健、田绍能、任科喜 内容: 2015年以来,南捞乡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实施了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乡、村、组三级中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政府引导、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现已初见成效,如:小麻栗坡村委会二大村和富新村采取定目标、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实现了从村到组、从组到户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实行环境卫生“承包管理”新模式,鼓励村民积极缴纳卫生费,达到村组干部、承包人、村民三方相互监督的效果。 但由于点多面广和人民群众对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识还不高,致使该项工作的推进缓慢。目前,南捞乡集镇所在地的环境卫生清扫维护等工作已实现了对外购买服务;投入资金6.4万元在南捞和漫铳两个贫困村新建垃圾焚烧池16个,现已全部验收并投入使用;正在实施的塘房村乡村规划省级示范村项目中,计划投入21万余元购买垃圾车、垃圾箱等环卫设施。下步乡人民政府将把小麻栗坡村委会和塘房村委会作为试点,进一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力度。但从当前的情况看,县级财政核算给南捞乡的城市维护费仅为10万元,只能基本满足集镇所在地街道维护,而村组这两级基本没有的经费。对下步推进这块工作乡人民政府压力很大。建议:县级财政加大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如垃圾池建设、垃圾桶配备、部分经费的贴补等。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陈明帅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8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清、高朝惠、田有壮、陆健、田绍能、任科喜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效开展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工作,经概算2017年14个乡(镇、场)在这两方面工作共需经费640万元(其中,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410万元,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经费210万元),我局写请示恳请县人民政府解决开展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农村“三清洁”及公路沿线保洁工作经费640万元。经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2017年3月8日十三届县委第25次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从县级财政资金中划拨640万元予以解决。现资金根据“经费安排表”已划拨到各乡(镇、场),其中,南捞乡20万元用于解决乡镇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保障经费,10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三清”经费及公路沿线保洁经费,资金划拨后,各乡镇场通过对垃圾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相信乡镇脏、乱、差面貌将得到了全面转变。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更好地改进城乡环境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勇,712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