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号 关于组织调解南捞乡那往、漫铳、塘坊村小组与金城林场林权纠纷的建议 建议号:第81号 提案人:王 清、田有壮 内容: 南捞乡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14.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其中南捞、那往、漫铳、塘房四个村委会的林地均与金城林场相邻,沿线长约41公里,涉及29个村小组。因金城林场与辖区内部分村小组《国有山林权证》界限不一致林权属没有得到明确、历史遗留时间长、涉及村组集体多难以达成协议等原因,近年来金城林场与南捞乡南捞村委会三棵树村小组、老槽坡上寨村小组;那往村委会扣哈中寨;漫铳村委会吐达村小组;塘房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等多个村小组发生林权纠纷5起,2016年仅成功调处1起(吐哒村小组),林权地界纠纷已成为我乡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为保护广大林农的利益,明确林木林地权属,加大林权纠纷的调处力度,促进全乡和谐稳定,建议由县级相关部门牵头帮助调解辖区内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 承办单位:林业局 责任领导:郭洪方 政府督办领导:段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林业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清、田有壮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组织调解南捞乡那往、漫铳、塘房村小组与金城林场林权纠纷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两位代表建议给予解决的林权纠纷为:塘房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漫铳村委会吐达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那往村委会那往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等3起林权纠纷。塘房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系新发生的林权纠纷;漫铳村委会吐达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已于2016年组织争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那往村委会那往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我局已于2011年将组织双方现场勘界,调查了“林业三定”及国有林“核权发证”工作人员,走访相关知情人。经调查了解,在“林业三定”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填证人员所填发的证书登记内容含糊不清,甚至违背“四固定”时金城林场与村小组签订的《山林权协议书》明确的山林权属界线核发给村小组《山林所有权证》,从而导致金城林场周边部分村组以持有“林业三定”时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林所有权证》为由,提起相关权利诉求,重新引发林权纠纷。对该起纠纷,我局在已调查清楚情况的基础上,已先后组织争议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马关县林业局将及时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对塘房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情况进行调查,待情况调查清楚后,适时组织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对那往村委会那往村小组与金城林场的林权纠纷,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分析林权纠纷案件,再次组织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我局将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加强和改进林权纠纷调解工作。 马关县林业局 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朝元 13887669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