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号 关于加强县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建议号:第69号
提案人:袁开伟
内容:
县城农贸市场是县城居民以及县城周边地区主要的食品交易中心,广大人民群众的蔬菜、肉类和禽蛋等食品需求绝大部分出自于此,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对广大人民群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县城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猪肉摊子还会出现未经食品检疫就私自出售的猪肉,甚至有仿冒检疫章的现象;市场内有不少地方垃圾清理不及时,特别是禽类售卖宰杀地点粪便成堆、污水四溢、臭味熏天,环境卫生堪忧,且缺乏食品检疫方面的监督管理等。意见建议:
1.在市场内通过标语横幅和宣传单的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案例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
2.强化售前环节的监管,加强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市场内各类食品售卖摊点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有关畜、禽和水产品的宰杀售卖活动进一步规范,多一些便民检疫服务措施;
3.市场内加装摄像头,以确保追溯的要求;
4.加大查处力度。设置举报电话,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监督,对违法违规经营严肃处理,列入不诚信经营者黑名单,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和曝光。
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领导:杨朝亮
政府督办领导:王勇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袁开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县城的兴隆、骏城两个农贸市场,是城区较为集中的食品经营场所,是县城居民及周边地区群众日常购买食品的聚集地。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的指导下,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总体形势明显好转,没有重大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仍有像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等一些突出性问题需继续加予规范,改善环境卫生和提高食品食量安全等问题。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将县城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点区域予以常态监管,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取得了一定的监管成效。
一、开展县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措施
近年来,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结合县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难点,积极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时时开展《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发布消费提示,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鲜肉时注意查看检疫标志及实物的新鲜状况,不要购买无检疫标志或感官不好的鲜肉,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元旦春节、州庆、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常态化的监管,检查上市的鲜肉是否经检疫合格。三是督促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销售流向上切断销路。四是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和委托检验的手段加大抽样检验检测力度,快速检测了鲜肉10个批次(检验项目克伦特罗),经快速检测全部合格;抽样委托检验机构检验20个批次(其中:鲜猪肉10个批次、检验项目克伦特罗;鲜牛肉4个批次、检验项目克伦特罗;鸡肉4个批次、检验项目氯霉素;鱼2个批次、检验项目恩诺沙星),经检验全部合格。五是充分发挥12315、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宽案件线索,加大打击力度。查办了1起销售未经检疫的鲜肉案件、2起销售不合格肉制品案。六是与食品生产经营户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七是与市场主办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诚信经营等约谈,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广度;继续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力度,遏制违法销售未经检疫鲜肉行为;加强协同配合的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提高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督促,完善管理制度和相关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质量。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对县城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生文,189876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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