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号 关于给予配备13个乡镇森林防火务用车的建议
建议号:第59号
提案人:张朝伍
内容:
全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212.4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401.4万亩的52.9%,活立木蓄积量达566.2万立方米;2015年通过县林业部门测算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55.09%。全县13个乡镇肩负全县森林资源管护的职责,特别是防火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物资、工具等运输已经成为乡镇的一个大难题,全县13个乡镇一直以来就没有配备过有森林防火专用车,给乡镇森林火灾的扑救、防火物资的输送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导致部分森林火灾没有得到及时扑救,造成火灾蔓延,带来了较大的财产、经济损失,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苦难,阻碍了给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公车改革后,乡镇的公务用车比以前更加减少,乡镇森林防火车的配备已经是迫在眉睫。建议给予批准配备13个乡镇森林防火业务专用车,从县级留存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植被恢复中给予逐年进行解决,同时,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资金给予解决部分。
承办单位:林业局
责任领导:郭洪方
政府督办领导:段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林业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张朝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配备13个乡镇森林防火业务专用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马关属于边境贫困县,县级财力困难,按“三三”制经费配套要求,每年要配套30万元的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加上防火宣传、物资采购、目标管理考核等经费投入,每年在森林防火工作上要投入上百万元的资金,故而一直以来无力给全县13个乡镇配备森林防火业务专用车。
2016年来,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森林防火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县在编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时,已将13个乡镇的森林防火业务专用车纳入编制范围并上报,由于省级评审时,正值公车改革之际,经县人民政府与省公车改革办协调,无力解决车辆落户指标问题,导致申报项目重新调整,但县人民政府领导已作出重要指示,将13个乡镇的森林防火业务专用车配备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积极向省级反映争取车辆落户指标,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完成后,逐步解决13个乡镇森林防火业务专用车的问题。
感谢你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马关县林业局
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姚应祥,电话:15987538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