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号 关于文华村委会大寨村小组建科技活动室的建议
建议号:第13号
提案人:杜章明
内容:
文华村委会大寨村小组修建科技活动室一个,建筑面积120平米,砖木结构,收益人口:65户,260人。
承办单位:马白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张国祥
政府督办领导:田卫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白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杜章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文华村委会大寨村小组科技活动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修建科技活动室,为群众提供学习、培训、娱乐的场所,把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主流价值、丰富文体活动等主要功能与农村业余生活有机结合起来,成为普及科普知识的大课堂,群众文体活动的主阵地,修建科技活动室是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于您提出的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向县委组织部申报了资金20万元,用于文华村委会大寨村小组科技活动室,项目于2017年5月23日进行招标,并已开工建设,预计10月30日前完工。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白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良文,1388784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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