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号 关于加强对幼儿和中小学生环保意识教育的建议
建议号:第268号
提案人:宋阳梅
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显露。环保问题成为现代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当代的人们已经形成了主流意识,我们寄希望于下一代——处于新生代的幼儿和中小学生们。幼儿和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他们的环保意识影响他们对环保的看法,对科学环保的掌握程度以及将来进入各行各业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直接影响到社会未来的发展。良好的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只有从小宣传和灌输环保意识,才能保证他们树立终身环保的观念。习近平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因此,增强对幼儿和中小学生进行环保意识刻不容缓。建议环保部门和教育部门采取长效机制,从家长、学校、社会三个方面着手增强对幼儿和中小学生进行环保意识。
1.家长方面:建议县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学校组织家长会之际聘请或安排具有环保知识的教师或专业人员对家长们进行环保知识讲解和宣传,让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给孩子就灌输环保观念。
2.学校方面:建议县级有关部门利用一定的环保宣传经费,增添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有关环境保护宣传内容的图书、报刊和电教中心的环境保护影象等资料。学校多举办宣传环保教育活动,如保护环境方面的演讲比赛、话剧表演、开展《环保知识竞赛》等采取多种方式使学生认识环境保护的知识,知道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地球日、环境日,同时利用课余时间定期组织学生观看《美丽中国》、《惊涛骇浪》、《大气层消失》、《后天》等影片,让他们看到那美丽山河和破坏造成的触目惊心场面的对比,让她们了解人类赖以生存的空气、水、土地正在遭受着严重的破坏时,让他们知道保护生态环境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3.社会方面:建议县级有关部门综合利用现代信息媒体的力量,定期做出关于环境保护的公益广告,并在公园、花园、草地、休闲广场等设立有关保护环境的标语和标示牌等。
承办单位:教育局
责任领导:陈胜应
政府督办领导:段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教育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答复函
宋阳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环保意识教育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事业尤其是幼儿和中小学生环保意识教育的关心。环境保护问题关乎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希望,发挥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幼儿和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教育部门责无旁贷。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幼儿和中小学开设环境保护课及宣传的问题”,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和《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与要求,我县中小学校均设有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这两门学科,明文规定各门课程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健康等教育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近年来,各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现有课程安排,灵活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开展爱护环境教育。例如,充分利用语文、品德和社会、科学、生物等其他课程中关于环保的教材资源,通过课堂教学有效渗透环保知识。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这两门课程中注重将环境保护知识与学校周边环境、学生生活环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为继续加强中小学生环保教育,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环保教育引导、监督力度,各校已将环保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对老师的绩效量化考核工作。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将继续通过普及环保知识、提倡环保行动等多种渠道将环保意识逐渐内化到学生的日常实际行动中,渗透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同时,我局积极配合马关县环保局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现全县已有县级以上“绿色学校”25所。充分利用纪念日的感召力,以世界环境日、我国的植树节等为契机组织学生开展“我为环保尽份力”“人人争当环保小卫士”等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学校组织丰富多样的环保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此外还将结合家长会、演讲比赛等形式,邀请家长或代表参与活动,让学生充当环保老师,向家长宣传环保理念、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家庭环保节能活动,共同促进青少年保护环境、爱护环境行为习惯的养成。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教育管理工作。
马关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定超712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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