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号关于解决群众生活生产用电困难的建议
建议号:第224号
提案人:王传保、罗永翠、刘礼康
内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提高和改善,特别是家电下乡等国家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实施,使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电急剧增涨,给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用电带来很大困难。例如:电磁炉、电饭煲、电冰箱、猪菜机等家用器都无法正常使用。目前夹寒箐镇全镇有三个自然村用电存在很大的困难,分别是坝甲村委会水头大寨、光坎村委会箐边村、老寨村委会小水井村。为能够使这3个自然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正常用电,建议县党委政府考虑每个自然村增设1-2台变压器,希望给予帮助解决。
承办单位:供电公司
责任领导:高中秧
政府督办领导:杜兴宏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传保、罗永翠、刘礼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群众生活生产用电困难的建议”已交我公司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夹寒箐镇光砍村委会箐边村及老寨村委会小水井村已列入2017年农网改造升级预安排项目已批复,根据预安排工期计划,该2个村的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在2017年10月底开工建设,预计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现场施工并投入电网运行。
2、坝夹村委会水头大寨村用电不足问题,马关供电公司组织当地供电进行现场踏勘,由于该村农户增多,住房分散,投资大等原因只能将该村列入农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
该村现有电网属于2003年农网二期改造项目,结合该村实际情况,马关供电公司已将该村列入电网改升级规划库上报,项目正在按流程申报,预计在2019年内能够批复建设并投入电网运行。
由于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该项目原称“电网建设与改造”)是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投资项目,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计基础[1999]2178号)第十九条规定“ 10kV及以下工程原则上不支付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等有关补偿费用,35kV及以上工程占地和青苗补偿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办理。”恳请各位人大代表做好电网改造升级政策宣传动员工作,确保一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就能组织实施。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于,1357762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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