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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号 关于对南捞矿山进行整治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11/04

  提案号 3
  提案人:党群组、提案委
  内容:
  南捞是我县矿产资源丰富的乡镇之一,自都龙矿山整治后,许多矿业开发者都把目标转向南捞矿山,乱开乱采的现象突出,致使矿产流失、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并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不利于整体效益的发挥,因此,建议职能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对无证开采者给予取缔;
  2、对开采业主验资后方可进入;
  3、加大对水土流失的整治力度,按照谁开采、谁污染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进行。
  承办单位: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
  责任人:陆彬、蒋德健、杨洪亮
  政府督办领导:冯光焰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25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对马关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
第3号提案的答复函


党群组、提案委:
  你在马关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对南捞矿山进行整治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经我局与安监局、环保局共同调查协商,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开展整顿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矿业秩序得到了有效好转。但随着都龙矿区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部分不法分子逐步进入南捞矿区进行违法开采,不但扰乱了正常的矿业开发秩序,也给环保、安全等方面造成严重隐患。你们在提案中建议对无证开采进行取缔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马关县南捞矿区矿业开发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并多次组织相关乡镇和部门进行研究和整治。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县在南捞、都龙矿区共炸封非法坑口31口,销毁非法采矿设备45台,拆除工棚48间,制止越界开采1起,没收矿石150余吨,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矿山10家。但由于矿山综合治理整顿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
  关于开采业主的准入问题,国土部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前对申请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查,申请办理探矿许可证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验资通过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对水土流失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已列入《马关县南捞矿区矿业开发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待方案批准后,我们将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履职,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实现“无证勘查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污染破坏环境、安全隐患较大,违法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矿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污染源实现集中整治,实现依法办矿、依法采矿,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治目标。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宋兴周
  电话:0876-7126388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陈鸣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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