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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号 关于把全县村委、村小组人民调解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11/04

  提案号 15
  提案人:陶永忠、杨朝亮、龙树明、袁开伟、钟正华、韦云
  内容:
  全县有124村委会(社区)2006个村民小组,同时都建有调委会、调解小组,但均无财政经费保障,特别是目前各级政府提出“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的维稳目标和工作思路,这支队伍是否起作用,就需经费待遇保障,建议人均每年解决120元为宜。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将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2、每月保障经费到位,由司法局或乡镇直接兑现。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人:罗晓波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1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5号提案的答复函


陶永忠、杨朝亮等6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把全县村委、村小组人民调解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文发〔2008〕4号、马发〔2008〕12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起,州每年给予每个村(居)委会安排1000元综治维稳专项工作补助经费。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已在2008年年初预算中对每个村(居)委会每年给予安排了1500元综治维稳专项工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解决村、组综治维稳人员及治保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补贴。各位委员,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许福金、7121906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陈鸣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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