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 31
提案人:马白联络组
内容:
随着人民生活的逐步富裕,车辆大量增长,交通设施很不适应发展,交通警员不足,特别是三岔路口容易发生肇事。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建议拆除兴隆街下段、园中路中段、石中路下段交汇点处转盘,设置红绿灯;
2、建议交警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管制。
承办单位:交警队
责任人:王丕明
政府督办领导:张基武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18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一次会议
第31号提案的答复函
马白联络组委员:
你在政协马关县第八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县城城区主要三岔路口设立红绿灯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相关部门对城区主要三岔路口进行调研,报经政府同意改造县委、县政府门口红绿灯,城东小学与公路交汇处增设红绿灯一盏,其它路口由于线路地理条件的限制,不符合增设红绿灯的部署与安装条件,不再增设。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徐世平 7462527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