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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号 关于清除城区违章非法小广告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8

  提案号 38
  提案人:易家平 周庆萍 李贵洪 徐娇 王柃霖 熊熙 贺艳敏 卢承贡 晏兰君 赵梁钱 张恩菊 许自云 杨梅
  内容:
  现马关县城的大街小巷,几乎每走十米就能看到涂写在各种设施上的违章、非法小广告,非常泛滥,给马关创建文明县城带来了很多不和谐因素。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依靠市民群治,这是必要的基础;
  2、由相关口牵头,部门联合打击,源头上治理是关键。
  承办单位:建设局
  责任人:黄兴兵
  政府督办领导:黄顺昌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7月16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易家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清除城区违章、非法小广告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清理县城区违章、非法小广告,确保县城市容整洁美观。今年以来,县建设局以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多次整治 “城市牛皮癣”的专项活动。1-6月,共清除违章、非法小广告6350余条,说服教育200余人次,行政处罚34人。县城违章、违法粘贴小广告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整治“城市牛皮癣”活动取得阶段性效果。但由于目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人员在县城管理执法中,对乱贴、乱喷小广告的人员处理时,只能根据《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而这些违章、非法粘贴小广告的人员多是外地老板临时雇用的“三无”人员,身无分文,处罚无法实施,处罚难以起到威慑作用,导致违章、非法粘贴小广告的行为累禁不止,严重阻碍着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县城非法小广告的整治力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县城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柏永华  7121368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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