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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号 关于解决闲置校舍处理处理问题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8

  提案号 47
  提案人:潘向林 张玉明 刘玉良 万大春 龙勇 廖选明
  内容:
  随着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力度的不断推进,为了整合教育资源,本着易增则增,易并则并的原则,通过校舍撒并后,现阶段全县范围内出现了许多闲置校舍问题。由于闲置校舍始建时采取的办法是由群众投工投劳,国家补助资金建成现阶段对闲置校舍的财产属有争议,为确保国家资产不流失。建议有关部门解决校舍闲置处理问题。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请相关部门尽快明确闲置校舍的归权问题,出台处理办法。
  承办单位:教育局
  责任人:袁加全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6月5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函

潘向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闲置校舍处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闲置校舍的处置问题,根据马政办复〔2003〕81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校点拆并后闲置校舍处理的批复》批示精神,县教育局以马教发〔2003〕92号文件下发学校贯彻执行。校点拆并后属国有资产的闲置校舍,在与当地村委会和群众协商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拍卖,拍卖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后,乡镇中心学校列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请县教育局审批,由教育局请示或协调财政部门划拨学校使用。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可委托当地村民委和村小组管理,财产所有权属于学校。无论是拍卖还是托管,所有手续均应完备。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尹定超   7122804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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