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 9
提案人:县政协提案委、普丹能、管朝发、杨万祥、向天金
内容:
马关县财政支农周转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发放最早为1979年,属财政专款资金。多年以来,该项专款为马关县的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较大作用。到1997年底止,共借给县级相关部门周转资金8692747.72元。借给由乡镇财政所发放的周转资金1818985元,总计人民币10511732.72元,逾期占用费用3066元。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该项资金大家认为是国家扶持资金,均抱着可还不还的态度;二是个别企业有能力偿还也未还;三是职能部门仅只起诉了一起赖账行为,只交一部分逾期占用费作为应付严重制约了该项资金作用发挥。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职能部门加大对该项资金的清缴力度,对限期不还的企业、个人交县法院处理;
2、审计部门应加强对该项的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3、收缩该项资金的审批权限,均由县政府统管审批;
4、制定和完善资金的用途和管理。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人: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5月30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普丹能、管朝发等四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支农周转金清缴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财政支农周转金是财政部门为不断壮大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而设置的有偿投放、定期收回、循环使用的专项资金,马关县从1981年开始发放财政支农周转金,至1997年结束。截至目前,应收回的逾期支农周转金累计为1051.2万元,由于被扶持的企业大多倒闭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以及一些被扶持户的下落不明或经营失败,逾期的支农周转金已形成了呆账、死账,给回收工作带来极大困难。财政局始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催收工作,每年至少发放一次周转金催交通知书,并对回收周转金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经常深入各乡镇以及周转金投放的单位或个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灵活掌握方法,实行能偿还本金的就先还本金,能还占用费的就还占用费。2010年共收回周转金10.5万元,收回占用费0.3万元。
各位委员,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唐梅 联系电话:7120728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