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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号 关于加大力度治理城区“脏、乱、差”现象的提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7

  提案号:23号 

  提案人:卢兴灿 许自云 任得艳
  内容: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城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受政策及其他国家的影响,进城的农民工到我县寻求发展的客商增多,人民群众的购买力增强,市场经济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城市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一个县城区的管理反映着一个县的形象,“脏、乱、差”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马关窗口形象。
  为促使城市管理规范,我城区居民提供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特提出此案。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应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修复城市损毁的路段,规划好市场,规范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城市主街道车辆的停放,抓好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王芳
  政府督办领导:袁加全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卢兴灿、任保艳、许自云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治理城区“脏、乱、差”现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将按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多项措施,整治“脏乱差”现象。一是进行全面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努力与城市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社区等部门达成共识,落实管理力量;三是集中整治,加强日常掌控;四是实行疏堵结合,在市场设立多处疏导点,全面整治兴塘路、商贸街、圆中路下段等街道的市容环境。五是加大城区环境卫生卫管理力度,我们组织人员对城区内所有清扫保洁路段进行了重新丈量,调整与规划,按照各街路不同,区域不同,人员流动量不同,任务量不同等进行了重新划分,实行定岗、定员、定职责。六是加强城市管理,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科学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维护马关靓丽的城市形象。通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县城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感谢你对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冯  飞  7122201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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