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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号 关于着力整治县城区卫生的提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7

  提案号:28号  
  提案人:缪正媛 杨忠聪 赵荣林 杨家荣 刘益宏 张惠 

  内容:
  随着新城区的开发建设,马关县城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朝气蓬勃的大好景象,但走入现在有住户的各条街道,却是垃圾左一堆、右一片,蚊蝇成群,恶臭逼人,从旁边走过直发呕,群众怨声再道,反映强烈。虽然有关部门在近年安装了一批垃圾箱,但因安装的垃圾箱容纳量小,位置设置不合理,加之群众素质相对偏低,形成了在垃圾箱外垃圾遍地,这不仅仅影响了市容市貌,降低了城市品位,而且是卫生防疫的一大隐患,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广集民意,认真抓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给马关人民群众建设一个安全、卫生、美丽、有品位的马关县城。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一、加强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桶摆放位置。
  二、将小型的垃圾箱改为容量较大一些的垃圾桶,高度建议在1米以上,并有盖子,(这种大型垃圾桶在我国大部分省会城市都有)。如要考虑环保问题,还可将垃圾桶分为可回收物品和不可回收物品;
  三、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监管,实行分片包干制,确保桶外垃圾能及时入桶,并盖好盖子。
  四、增加垃圾清运车清运垃圾的频率。可把我县城区分居住密集区和非密集区进行区别对待,密集区的清运次数多一些。
  五、加强群众素质教育,可探索采取不遵守垃圾堆放人员行为曝光,若在电视播放不妥的情况下,实行广场大屏幕曝光,让群众自己监督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在社会上形成大家都要讲卫生、都要遵守城市公共秩序的良好氛围。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王芳
  政府督办领导:袁加全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2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缪正媛、杨忠聪、赵荣林、杨家荣、刘益宏、张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着力整治城区卫生》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区的环境卫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2011年县财政专门拨款购置了一批果皮箱,这些果皮箱的安置不仅提升了城市品,而且起着方便行人丢弃废弃物,保障市容干净的重要功能。但由于部分市民卫生意识淡薄,误将果皮箱当成了垃圾箱,甚至当作垃圾堆放点,严重影响了城区环境卫生。县城区环卫基础设施面临的主要障碍是没有垃圾中转站,由于历史原因,县城区没有预留环卫用地,部分新开发小区未将垃圾中转池等环卫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交付使用,加之城区人行道较窄,安置果皮箱周边商家居民都经常反对,若要安置大垃圾箱困难将非常大。针对这个情况,现在我们已在县城主街道安放了72个有盖的移动垃圾箱,方便错过垃圾清运车的居民进行投放。对主城区垃圾箱坚持每周擦洗3次,对破损垃圾箱及时更换或撤出,确保设施完好整洁。
  对于县城区垃圾清运的问题,县环卫站在垃圾清运车辆、垃圾中转站不足的情况下,实行分时段、分路段、定时、定点投放与全天候循环收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运。并在主街道增加三轮垃圾收运车,增加清运频率,特别增设18:00—22:00的夜间班次,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在日产日清的基础上,做好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密闭工作,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实行定员、定车、定点;合理调配清运时间。现在县城区垃圾清运时间已调整为早6:00—晚22:00。
  在日常服务上,我们进一步推行环卫作业标准化。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抓好环境卫生各项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环卫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日常服务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文明意识,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坚持组织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四管齐下的做法,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人人监督环境的良好氛围。并健全公开监督制度,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加大对破坏环境卫生人员及单位的惩治力度。
  感谢你对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冯  飞  7122201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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