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49号
提案人:胡朝翠 罗永南 蔡荣斌 杨昌富
内容:
大栗树乡共有228个村小组,截至目前,全乡共实施整村推进、小康示范村等项目建设37个,占全部村小组的16%,低于全州和全县平均水平。总体上看,项目实施总数少,进度缓慢,群众反映较大,按照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同时,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项目积极性和期望值较高。
因此,建议政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实施力度,力争全乡每年能实施15至20个新农村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向上级争取项目,并整合资金,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承办单位:扶贫办
责任人:李林
政府督办领导:田卫国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扶贫办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胡朝翠、罗永南、蔡荣斌、杨昌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大栗树乡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办理。
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地区的重要扶贫举措。目前,全县共1957个村小组需要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按照扶贫有关政策规定,每年上级审批我县实施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仅有80-90个,除去“三确保”项目,能分到内地乡镇的项目就只有3-5个,所以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针对目前全县实施新农村项目点多面广、上级审批项目少、补助资金有限、群众自筹能力弱等实际,马关县扶贫办将积极加强与省州扶贫部门的请示汇报,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的扶持。
以上就是你在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9号提案的答复,希望上述答复能让你满意。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龙菲菲(7125071)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