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修建都龙镇双龙公园的提案
提案者: 蔡正波
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都龙镇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都龙镇先后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被州委、州政府评定为文山州文明小城镇。
为配合都龙镇开展文明小城镇创建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步进行,进一步提升都龙镇人居环境,根据都龙社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的提议,社区居委会拟起动实施都龙镇兴龙路大树脚路段排危暨集镇休闲场所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共分三项:一是对大树脚路段七户住户进行整体拆除迁建(因为发生过雷雨天气造成树枝掉落和大树遭到雷击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自然灾害),该项搬迁安置预算资金50万元。二是对大树进行加除险处理(两棵大树属于千年古树,也是都龙镇的标志之一,且树形巨大,只能进行原地保护并作相应的除险工作)。三是都龙镇没有一个正式的休闲娱乐场所,群众娱乐都只能在街道两旁或者在镇政府门口集会就坐,所以该区域居民迁出后,场地将建设为集镇休闲场所,该场所建设预算总投资89万元。由于没有项目支撑和资金来源,都龙社区拟采用社会募捐的方式筹集工作建设资金。
经过努力,全镇干部职工,厂矿企业、社区30个村小组的群众募捐,基本到目前为止筹得资金30余万元(筹资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与预算的总投资有很大的差距,希望县委县政府对该项目的实施给予资金30万元,如能得到县委县政府相应的资金支持,该项目有望在2017年得到落实并完成,都龙镇兴龙路大树脚路段排危暨集镇休闲场所建设,是都龙人民多年来的殷切期盼,人心所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该项目的建设能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早日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做好。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及措施:
该项目已经着手实施,实施前,都龙社区首先向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及所辖各村小组递交该项目实施倡议书,谋求广大人民群众对该项目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经过相关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和引导,各机关干部职员、各企业领导职工、社区各村小组居民都积极参与到该项目建设的筹资行动中。
所筹资金全部存入财政所公账,实行专款专用。
责任单位: 都龙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熊开良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都龙镇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一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蔡正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都龙镇双龙公园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悉此提案后,都龙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经实地调研并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后,已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是都龙镇人民政府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后,将位于粮管所的国有土地430平方米,无偿划拨给兴龙路大树脚路段7户居民,用于搬迁安置。目前,搬迁安置地基已分配完成,有2户居民已开始动工建房。二是已将双龙公园纳入镇党委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双龙公园”项目的申报、筹备及实施,下步将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双龙公园”建设,力争为都龙集镇居民营造一个休闲、祥和的良好环境。
希望以后多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都龙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