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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号 关于建议城区学校教师职称进级与乡镇学校一致的提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17/10/12

案由: 关于建议城区学校教师职称进级与乡镇学校一致的提案

提案者: 陈继斌 李美昌 李世仙 秦文聪 李俊波 袁发香 陈福琼

内容:

我县城区学校(马关一中、民中、职高、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幼儿园)教师承担了我县较大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虽然在城区工作,但任务重、压力大。

教师工资待遇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升,主要在于职称的进升,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城区学校教师职称进级相对困难,例如马关县民族中学已经有七、八年没有教师正常职称进级了,有的年青教师大学本科到学校任教至今,已有十三、四年的教龄,工作努力认真,教学效果较好,但由于学校没有职称岗位,现在仍是中学二级教师,职称岗位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区学校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及措施:

为推动马关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调动城区学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议城区学校教师的职称进级与乡镇学校一致,符合自然条件,工作努力,教学成绩好的教师都能申报进级,让教师特别是年青教师看得到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从而激发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全县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的提高。

责任单位:教育局

责任人:陈胜应

政府督办领导:段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教育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一次会议第7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陈继斌、李美昌、李世仙、秦文聪、李俊波、袁发香、陈福琼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城区学校教师职称晋级与乡镇学校一致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教师职称问题一直是教育管理中的热点问题,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支持力度,《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明确指出,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为贯彻这一精神,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明确规定:“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州人社局下发了《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文人社发〔2014〕176号)通知要求:“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中级岗位数额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按上述文件要求,你们提出的“城区学校教师职称晋级与乡镇学校一致”的建议,目前没有政策依据,只有待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方可执行。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教育工作。

 

 

马关县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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