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金厂镇中寨村委会村级服务站建设的提案
提案者: 周启清 吴玉粉 马文金 王洪祥 唐登荣
内容:
金厂镇中寨村委会位于金厂镇西南部,距镇政府14公里,辖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053人,村委会办公用房于1996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历经多年风雨至今已使用20余年。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房屋损坏严重,造成屋顶漏雨、墙体损坏、墙面剥落,加之建设时配套设施不完善,设施简陋落后,难以满足该村党总支和村委会正常的办公需求。为了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促进各项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拟筹措资金对中寨村委办公用房进行拆除重建,计划建设400平方米,预计需投资60万元。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及措施:
建议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资金给予解决。
责任单位: 民政局
责任人:刘兴奎
政府督办领导:段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一次会议第7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周启清、吴玉粉、马文金、王洪祥、唐登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金厂镇中寨村委会村级服务站建设资金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民政局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管理指导的关系,指导村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民政局在村民委员会办公用房方面没有专项资金。根据云组通〔2016〕100号文件,《云南省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办法》中第十条:活动场所建设资金以州、县整合投入为主,挂包部门帮扶和社会捐赠,基层自筹和上级奖补为辅,州、县每年要拿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推进活动场所建设。省民政厅每年拿出一小部分福彩公益金在全省用于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民政局将尽力向上争取。
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金厂镇中寨村委会村级服务站建设资金的提案”,由于上级没有相关政策,也没有给予补助资金,因此暂不能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得到省厅补助。
感谢你们对村委会村级服务站建设资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基层政权工作。
马关县民政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