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建设巷道排水设施、路灯的提案
提案者: 杨家荣
内容:
由于历史原因,马关县城巷道众多,这些巷道自发形成,缺乏统一规划,统一布局,且人口密集,情况复杂。很多巷道没有排水管网,垃圾、污水顺道而流,环境卫生状况极差。部份巷道至今没有安装路灯,不仅行人出行不便,同时也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何规范管理这些巷道,改变脏、乱、差的面貌,是目前党委、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及措施:
为整治巷道环境卫生,应在有条件的巷道建设安装规范的污水排放设施,杜绝污水顺道排放的现象。同时在没有安装路灯的巷道,安装路灯,解决行人出行难,治安差的现状。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人:陈明帅
政府督办领导:田卫国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一次会议第89号
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杨家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巷道排水设施、路灯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13〕102号规定及国家的现行政策,县住建局将排水、排污、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建设,积极争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支持,逐步实施改造建设。同时我局将与马白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做好县城老城区调查摸底并做好调查统计工作,待国家有相应项目政策支持时,积极申报争取进行改造。
感谢你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