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关于徐维纲等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马委〔2019〕79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县长何昌娥提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审议决定:
徐维纲 任马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三年);
马 良 免去马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 煦 免去马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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