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依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马白镇花枝格片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题会议》要求,为解决花枝格片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整治范围
马白镇花枝格片区及流经花枝格区域的重要河流(响水河)流域。
三、整治内容
重点围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修复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四个方面开展全面整治。
四、整治事项及要求
(一)采石行业整治
1.马关公路分局对其花枝格拌合站露天堆放的砂石料进行覆盖或清运处理
2.对砂石料运输过程中存在泼洒,易产生扬尘问题进行整治,在运输道路两侧设置自动喷淋降尘设施,采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的方式减少扬尘,同时运输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水务局、马白镇配合)
3.石料生产加工需在厂棚内进行,棚内及厂区范围内设置自动喷淋降尘设施,保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
4.采石场基建期严禁进行开采作业,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核实是否存在借基建之名行开采之实,发现问题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核实材料报至工作领导小组
5.采石场严禁超边界超规模开采,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现场的校对核实采石场是否存在超边界超规模开采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核实材料报至工作领导小组
6.采石场必须按照技术报告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采石场是否存在落实边开采边修复不到位,发现问题严格按要求处理,并督促企业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工作,同时将相关核实材料报至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砖行业整治
1.针对砖厂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问题,包括洒水降尘不到位、物料堆存散乱、原料未覆盖等由行业主管部门县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
2.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问题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牵头负责
3.对运输道路扬尘清扫问题由马白镇负责。
(三)木材加工行业整治
1.对厂区环境卫生管理混乱、物料堆存散乱、原料未覆盖问题由县工信商务局负责;
2.针对外排烟气的监管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加大监督性监测的频次,加强日常检查力度;
3.厂区内物料堆存离炭化窑太近,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问题由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
(四)响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
由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开展响水河排污口的排查,按照“查、溯、治”三项要求,全面准确排查响水河流域的入河排污口(包括采用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形式直接向响水河干流、主要支流排放污水的排污口),按问题类型分类详细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存在污染环境问题的排污口归口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工业企业排污口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整治,市政道路生活污水排污口由住建部门牵头整治,畜禽养殖排污口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整治,餐饮行业排污口由县市管部门牵头整治,通过整治逐步实现非法排污口“动态清零”,合法排污口纳入“河长制”监管,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和响水河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五)多乐村道路修复整治
对花枝格进场道路路面损毁,扬尘明显问题进行整治。道路修复工程于2024年3月6日开工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道路修复方案,县水务局牵头制定道路沿线及企业供水方案,马白镇具体负责道路建设的协调推进、服务及日常管护工作,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群众支持,及时组织村(社区)、企业共同研究和制定花枝格片区的道路管护和清扫工作机制。
马政办发〔2024〕 47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片区及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