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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意见的实施方案》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7/06/29

日前,我省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意见的实施方案》(云政发〔2017〕3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等单位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切实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省实体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经济下行压力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结合云南实际,研究起草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意见的实施方案。经书面征求17个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并经110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定后,形成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有利于确保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取得实效。去杠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把降杠杆工作作为降低企业成本、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防范金融债务等风险的重要抓手和重点工作任务,切实落实各项责任,结合实施国企改革攻坚战,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有利于依法依规开展去杠杆工作。各级政府通过充分发挥制定规则、完善政策、适当引导、依法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对各参与主体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确保去杠杆在市场化、法制化轨道上平稳有序推进。

  (三)有利于着力推进工作措施落实。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资管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的平台作用,出台国企改革试点政策,构建信用记录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加快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做好重组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严密检测和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履行有关程序,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的主要目标。

  (二)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通过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等7方面工作措施,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以完善财税支持、做好人员安置社保、提高过程中的行政效率、强化多部门和单位统筹机制等9条配套政策支持。一是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二是提高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能力;三是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约束;四是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五是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六是稳妥做好重组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七是积极落实去产能产业升级配套政策;八是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九是规范履行有关程序。

  (四)工作创新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工作创新机制,并将各条措施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明确了时间要求。一是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用好一个平台,督促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工作;三是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四是出台一批政策,即国企改革试点政策;五是强化一个约束监督,即建立相关企业和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记录,纳入全省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参与各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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