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以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为一体的紧密型医共体的建设是国家、省、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功经验的推广,也是各级政府的政治要求,我县制定出台了《马关县县乡村医疗共同体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实行)》。方案设计思路是县政府政府主导,各部门、各机构齐抓共管,努力呈现我县医共体建设的“一个总目标”、“十个实现”。
一、“一个总目标”是什么?
全面实施我县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医共体发展机制,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县乡村医疗卫生均衡发展,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医共体工作格局。通过医共体管理,使基层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城市优质卫生资源,使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层门诊占比达60%以上,十三五期间保持下转病人年增长50%以上,实现“常见病不出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二、“十个实现”指哪些?
(一)实现机构设置统一
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若干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基本功能定位不变。
(二)实现行政管理统一
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可将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作为牵头医院的分院进行管理,乡镇卫生院院长由牵头医院推荐,卫生行政部门任命,从医院科室主任或业务骨干中选派。牵头医院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内部分配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分配方案,报卫计局审批同意;各成员单位根据绩效分配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内部分配机制,切实调动各类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倾斜。
(三)实现人员调配统一
鼓励医共体内医务人员由牵头医院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人员人事关系不变,由医共体内部牵头医院在现行人事政策条件下,根据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岗位职责要求和医技人员特点统筹人员调配、实行县乡医护人员定期轮岗;牵头医院根据每个成员单位科室的实际情况,选派技术骨干到成员单位开展医疗工作,并协助卫生院开展医疗及其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别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实现财务管理统一
一是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分别独立建账核算所有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收益。
二是医共体成员单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执行统一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严格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实现业务管理统一
牵头医院统一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管理,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预防保健、医疗急救、中医中药等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完成各项公共卫生任务指标。牵头医院根据成员单位当地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需求,调配人员、派驻医疗骨干或专家巡回医疗团队、设备到成员单位开展诊疗服务,积极推广适宜技术,负责处理适合在卫生院诊疗的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转院治疗,并负责急性期患者经治疗后从牵头医院转回成员单位进行康复治疗,对成员单位的医疗、护理、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等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六)实现信息平台统一
全县“一张网”“一盘棋”布局,充分利用“互联网+健康医疗”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结合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推进医共体有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掌握患者的诊疗信息,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设全县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统筹推进医共体可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全面推行横向、纵向结果互认,提供各类信息共享平台。
(七)实现医保支付统一
逐步实现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共同体各成员,按照“超支自付、结余留用”的原则,将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兜底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资金统一打包给医共体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分类管理、全程负责相应打包付费人群的医疗服务、医疗保障服务和费用支付结算。
(八)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一是按照基本药物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医共体内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统一药品管理平台,加强用药指导,统一用药范围,统一开展带量采购、集中配送和药款支付。医共体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确保下转病人等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需求。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二是医共体内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推进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并探索医共体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和平台应用,减少重复检验检查,进一步降低病人转诊后的检查费用。鼓励牵头医院临床科室到民办医疗机构开展专科合作,优质资源共享、合理分成。
(九)实现家庭签约规范
牵头医院要组织本院医师与乡镇卫生院医师、村卫生室村医开展“1+1+1”组团签约,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分担。在落实免费“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包”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家庭医生考核机制,将签约服务人群住院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并与家庭医生报酬挂钩。
(十)实现中医特色服务
推进名医、名科、名院、名药“四名”工程,充分发挥中医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加强县中医院建设,支持县中医院与上级医院通过托管、集团化管理或医联体等方式,参与建设医共体。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建设,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开展健康养老、养生治未病、妇幼保健、慢病康复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开展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
附件: 马关县县乡村医疗共同体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